生命活力原理




生命力活力原理是說某些食物比其它食物蘊含更多的生命活力(Prana)。舉例來說,水果和蔬菜等植物性食物比肉食(動物的死尸)更富於生命活力。早在2500年前,古希臘的哲人畢達哥拉斯就指出了食物中生命活力的重要性。他說:“人只有吃新鮮的,活的食物才能體悟真理。”俄國小說家托爾斯泰說:“吃被殺動物的尸體有一種很不好的感覺。”

我們知道,所有生命力的能源都來源於太陽,太陽能又貯存在綠色植物,水果,堅果,谷物和蔬菜裡。當我們吃這些食物時,是在直接消費太陽能。換言之,“活”的食物幾乎完好地保存了全部的生命活力。很多植物在採摘後的許多天裡,仍然保留著這種生命活力。事實上,它們仍然能發芽和生長。相反,肉在幾天之內就開始腐爛。

幾千年來,瑜伽導師和聖賢們一下都這樣教導我們:我們吃的食物對我們的身心有很深的影響。“你吃什麼就變成什麼”,這一信條適用於我們的身體和心靈。瑜伽理論認為:“人體可以看成是由無數個生命單元組成...這些生命單元的品質將由你所吃的食物相應地形成。最終,它們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你的心靈。如果人體的生命單元是由低劣腐臭的動物肉所形成,那麼其心靈也將傾向於低劣。

事實上,英語中Vegetarian(素食者)一詞並非來源於Vegetable(植物),而是來源於拉丁文的Vegetare,意為“使人獲得快樂”。羅馬人則使用Homo Vegetus一詞,意為健康而充滿活力的人。但是現在,人們都認為素食者僅僅就是吃植物的人,實際上,其意義遠不止於此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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